《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细则全文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编辑:王伟2013-12-10 14:54

五、核算方法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电网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指使用六氟化硫设备修理与退役过 程产生中的六氟化硫的排放和输配电损失所对应的电力生产环节 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具体计算公式:E = ESF6 + E网损。式中:E—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吨二氧化碳);ESF6—使用六氟化硫设备修理与退役过程中产生的六氟 化硫排放(吨二氧化碳);E网损—输配电损失引起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吨二氧化 碳);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输配电引起的二氧化碳排放。电网企业的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来自由于输配电线路上的电量 损耗而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该损耗由供电量和售电量计算得出, 以兆瓦时为单位。电量的测量方法和计量设备标准应遵循 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规范》,GB 17167-2006《用能单位能 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25095-2010《架空输电线路运 行状态监测系统》,GB 17215《电能表系列标准》和 GB 16934-1997《电能计量柜》的相关规定。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电网企业输配电电量损耗产生的排放量计算公式:E网损 = AD网损 × EF电网。式中:E网损—输配电引起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吨二氧化碳);AD网损—输配电损耗的电量(兆瓦时);EF电网—区域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吨二氧化碳/兆瓦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输配电损耗的电量计算:AD网损 = EL供电 - EL售电 。式中:AD网损—输配电损耗的电量(兆瓦时);EL供电—供电量(兆瓦时);EL售电—售电量,即终端用户用电量(兆瓦时)。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供电量计算:EL供电 = EL上网 + EL输入 -EL输出。 式中:EL供电—供电量(兆瓦时);EL上网—电厂上网电量(兆瓦时);EL输入—自外省输入电量(兆瓦时);EL输出—向外省输出电量(兆瓦时)。
区域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应根据目前的东北、华北、华东、华中、西北、南方电网划分,选用国家主管部门最近年份公布的相 应区域电网排放因子进行计算。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六、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报告主体应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质量保证和文件存 档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建立健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台账记录。 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数据和文件保存和归档管理数据。 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内部审核制度。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七、报告内容和格式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报告主体应按照附件一的格式对以下内容进行报告: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一)报告主体基本信息:报告主体基本信息应包括企业名称、单位性质、报告年度、所 属行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填报负责人和联系人信息。
(二)温室气体排放量:报告主体应报告核算期内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并分别报告使用 六氟化硫设备修理与退役过程产生的排放量和输配电引起的二氧 化碳排放量。
(三)活动水平及其来源:报告主体应报告每台使用六氟化硫修理及退役的设备的容量 和实际六氟化硫回收量,以及网内发电企业的上网电量、自外省输 入电量、向外省输出电量和售电量。如果企业生产其他产品,则应按照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 放核算和报告指南的要求报告其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
(四)排放因子及其来源:报告主体应报告所在区域电网的排放因子。 如果企业生产其他产品,则应按照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的要求报告其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