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
绿色产业发展面临的融资难题,福建省财政厅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兴业银行5日在福州签署福建省“
绿色创新投资业务”合作协议。预计协议实施后,以每年开展总额10亿元人民币的基金贷款项目计算,可至少拉动25亿元人民币的社会资本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
据了解,由于传统清洁发展基金委托贷款是由地方财政先行向基金贷款,再逐级转贷至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最后由当地财政部门与项目单位签订贷款合同,这种财政兜底的模式必然增加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且贷款规模受到较大限制。实施三方合作后,不仅政府隐性债务得到有效规避,而且通过市场手段,使项目的选择更加精准、更具有生命力。
根据合作协议,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将为福建省绿色产业项目提供融资支持,融资利率低于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贷款时间为3至5年。兴业银行对清洁基金出资部分以融资性保函形式进行担保,亦可提供项目配套资金。福建省财政厅组织协调项目申报、
碳减排预算等工作,并对贷款给予适度贴补,保证节能减碳项目能享受低于市场利率水平的优惠支持。
福建省财政厅副厅长杨隽介绍说,福建是国内较早开展清洁发展委托贷款工作的省份之一。2011年以来,全省共使用清洁委托贷款资金近6亿元,累计撬动社会资本约47亿元,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减碳量可达到640.8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是由国家批准设立、按社会性基金模式管理的政策性基金,旨在支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截至今年6月底,清洁基金已累计在全国26个省区市开展了284个、共计172.83亿元的绿色低碳优惠贷款项目,撬动社会资金近千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