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以来,臭氧层耗竭,各种极端气候现象的反复出现以及灾害频发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更多地关注全球变暖问题。研究发现,大气层中排放的温室气体不断增加是导致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原因。因此,为共同应对气候变化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特别是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国际社会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京都议定书》为附件Ⅰ国家(即发达国家)确定了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并规定可以通过联合履约(JI)、排放贸易(ET)和清洁能源发展机制(CDM)三种灵活机制实施项目,以完成各自温室气体排放任务。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前两种机制适用于发达国家之间,清洁能源发展机制适用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清洁能源发展机制的基本思想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合作,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并转让先进技术,在发展中国家开展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排)或增加温室气体吸收(碳汇)项目,所获得的碳信用指标,可以用于抵减发达国家的减排任务,这是一个双赢机制。碳基金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并发展起来的。
碳基金是一种通过前期支付、股权投资或者提前购买协议,专门为减排项目融资的投资工具。碳基金是碳汇基金的简称。国际上通常指“清洁发展机制”下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的专门资金。碳基金通过对在发展中国家进行的清洁能源发展机制(CDM)项目的投资与合作,取得项目所产生的交易品----“经核证的减排量”(CERs),或者成为碳信用指标,并在国际碳市场进行交易,从而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并取得投资收益。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