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拟投立低碳节能专项资金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2014-05-21 09:06

江门市拟投立低碳节能专项资金,由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扶持低碳发展相关工作。据易碳家了解到,近日,江门市发改局联合市财政局起草了《江门市低碳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每年在市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的区域范围包括市本级及下辖三区,各县级市低碳发展相关工作取得成效,市本级专项资金亦可给予适当鼓励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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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4年江门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草案,今年安排节能低碳专项资金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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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暂行办法,专项资金的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江门市三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的单位。申报单位应有能力提供配套资金,申报时应该提供单位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研究方向、目的、方法和预计成效等。市发改局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可根据实际需要对项目进行现场核查、论证,择优确定支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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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市发改局根据项目计划将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完成项目进度30%以上的,拨付资金总额的50%,项目验收合格的,再拨付另外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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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资金预算每年由市发改局根据当年工作计划制定,经市财政局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市本级开展低碳发展的工作经费,在专项资金中全额列支,不列入当年项目计划。工作经费总额不得超过专项资金总额20%。(完)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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