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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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科技主题的优质上市公司,在控制风险、确保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净值增长持续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投资理念 受益“低碳”经济,构建“绿色”投资,研究创造价值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投资范围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85%-95%,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和其他资产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5%-15%,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受益于低碳经济领域的上市公司,80%以上的股票资产属于上述投资方向所确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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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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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资决策中,本基金仅根据精选的各类证券的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度的调整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现金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其中对环保、节能、新能源、自主创新主题的投资不低于股票投资比例的80%。
风险收益特征 高风险、高收益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 90 %+同业存款利率× 10 %
收益分配原则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 个工作日;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7. 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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