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气候变迁应对法》于2023年2月15日公布实施。
为满足台企减碳及
碳中和的需求,2023年8月7日,台湾碳权交易所正式在高雄市成立。
2021 年台湾二氧化
碳排放总量为 2.67 亿吨,其中能源部门占 71%,交通运输占 13%,制造业占 12.96%。碳交所的成立使台湾紧跟国际净零转型潮流。通过碳权在交易市场的流通与交易,为台企带来经济效益、激发减碳动力,同时促进低碳技术研发和相关人才培养,推动
绿色经济的良性循环。
碳交所陆续推出自愿减量、增量抵换和国际碳权交易三大板块。其中,自愿减量交易分为林业和非林业项目;增量抵换交易包括民众更换老旧汽机车为电动车、农民更换老旧农机为电动农机等,所得额度可通过
平台出售给环评单位;国际碳权方面,与高标准国际碳权认证组织合作,为企业提供合规及高质量碳权。
根据预测,台湾
碳市场规模可能在 2030 年达到 70 亿至 350 亿美元,到 2050 年可能扩展至 2500 亿美元。
自愿减量项目简介
为增强企业和各级政府自愿减量的动力,台《气候变迁应对法》以简化程序、鼓励参与和扩大成效为目标,将自愿减量机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纳入其中。
一、自愿减量项目的定义及类型
(一) 法律依据
台《气候变迁因应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四款,于2023年10月12日制定并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量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作为推动自愿减量项目的法律依据。
(二) 自愿减量项目类型
根据《管理办法》第七条,自愿减量项目按其减量措施类型分为“移除”及“减少或避免排放”两类。
(三) 自愿减量项目的实际操作
执行自愿减量项目后,排放源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项目情景)与正常运营状态下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基线情景)相比,实现温室气体减量。此减量绩效可向环境主管部门申请认定并获取减量额度。
申请减量额度的申请者,应依据环境主管部门认可的减量方法编写项目计划书,并判断所采用的减量方法是否需经查验机构确证。完成后,向环境主管部门申请注册。项目注册通过并执行后,所实现的减量绩效经查验机构查证及环境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即可获得减量额度。
二、自愿减量项目申请资格条件
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执行自愿减量项目的申请者,均可提出申请。
三、自愿减量项目申请程序
申请程序分为“注册申请”和“额度申请”两个阶段,具体说明如下:
(一) 注册申请*
申请者依据环境主管部门认可的减量方法编写自愿减量项目计划书,并根据环境主管部门指定的该减量方法查验要求,如需进行确证,应选择环境主管部门核准的查验机构对计划书进行确证。具备温室气体查验业务资格的查验机构名单,可在“环境主管部门气候变迁署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信息平台”的查验管理区查询。
计划书经查验机构确证通过后,申请者需提交申请书等相关文件,向环境主管部门气候变迁署提出注册申请。计划书经气候变迁署审核通过后,即完成自愿减量项目的注册。
(二) 额度申请
项目注册完成后,申请者按通过注册的项目计划书执行项目并进行监测,根据实际监测结果计算减量绩效并提交监测报告书。此外,应选择环境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查验机构对监测报告书进行查证。监测报告书经查证通过后,申请者需提交申请书等相关文件,向环境主管部门气候变迁署申请减量额度。
四、自愿减量项目申请所需提交的文件
自愿减量项目的“注册申请”和“额度申请”,需按《管理办法》规定提交以下文件:
(一) 项目计划书注册
1. 申请书。
2. 经查验机构确证的项目计划书,内容包括:
(1)温室气体减量方法应用说明。
(2)基线计算方法。
(3)外加性分析。
(4)减量计算说明。
(5)监测方法。
(6)项目活动期限。
(7)环境影响分析。
(8)公众意见。
3. 查验机构出具的确证总结报告。
4. 减量成效计算表(含计算公式及应用数据)。
5. 向国外机构申请注册通过的相关文件,或未重复注册项目的承诺书。
6. 其他经主管机关指定的文件。
(二) 额度申请
1. 申请书。
2. 经查验机构查证的监测报告书,内容包括:
(1)项目活动描述。
(2)监测情况说明。
(3)减量计算。
(4)法规外加性分析。
3. 查验机构出具的查证总结报告。
4. 若项目边界涉及参与可再生能源电能收购费率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需提交温室气体减量未重复计算的相关证明。
5. 其他经主管机关指定的文件。
抵换项目简介
一、抵换项目的定义及类型
(一)法律依据
台《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简称《温管法》)于2015年7月1日公布实施。《温管法》第3条第15项明确定义抵换项目为“温室气体排放额度抵换项目(以下简称抵换项目):指为取得抵换用途的排放额度,依据主管机关认可的减量方法提出计划书,经主管机关核准及查验机构确证,且所有设备、材料、项目及行动均直接与减少排放量或增加
碳汇量相关的项目。”此外,依据《温管法》第22条第3项规定,于2015年12月31日制定并发布了《温室气体抵换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作为推动抵换项目的法律依据。
(二)抵换项目类型
抵换项目根据申请者资格分为计划型和方案型。计划型抵换项目的申请资格为项目的实际执行者或投资者;方案型抵换项目的申请资格为整合管理项目并分配减量额度的单一责任机构。
(三)抵换项目的实际操作
执行抵换项目后,排放源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项目情景)与正常运营状态下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基线情景)相比,实现温室气体减量。此减量绩效可向环境主管部门申请认定并获取减量额度。申请抵换项目减量额度的申请者,应依据环境主管部门认可的减量方法提交项目计划书,经查验机构确证后向环境主管部门申请注册。注册通过且项目执行后的减量实绩经查验机构查证及环境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减量额度。
二、抵换项目申请资格条件
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执行抵换项目的申请者,均可提出申请。
三、抵换项目申请程序
抵换项目申请程序分为“注册申请”和“额度申请”两个阶段,以下分别说明计划型和方案型抵换项目的申请流程:
(一) 计划型抵换项目注册申请
申请者依据环境主管部门认可的减量方法编写计划型抵换项目计划书,并需选择环境主管部门核准的查验机构对计划书进行确证。具备温室气体查验业务资格的查验机构名单,可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信息平台”的查验管理区查询“查验类别B”。
计划书经查验机构确证通过后,申请者需提交申请书等相关文件,向环境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计划书经环境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完成计划型抵换项目的注册。
(二) 计划型抵换项目额度申请
计划型抵换项目注册完成后,申请者按通过注册的项目计划书执行项目并进行监测,根据实际监测结果计算减量绩效并提交监测报告书。此外,需选择环境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查验机构对监测报告书进行查证。监测报告书经查证通过后,申请者需提交申请书等相关文件,向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减量额度。
(三) 方案型抵换项目注册申请
申请者依据环境主管部门认可的减量方法编写方案型抵换项目及子项目计划书,并需选择环境主管部门核准的查验机构对计划书进行确证。具备温室气体查验业务资格的查验机构名单,可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信息平台”的查验管理区查询“查验类别B”。
方案型抵换项目及子项目计划书经查验机构确证通过后,申请者需提交申请书等相关文件,向环境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计划书经环境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完成方案型抵换项目的注册。
已注册的方案型抵换项目可在计入期间内编写新增子项目计划书,需选择环境主管部门核准的查验机构进行计划书评估。评估完成后,申请者需提交申请书等相关文件,向环境主管部门申请新增子项目注册。计划书经环境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完成新增子项目的注册。
(四) 方案型抵换项目额度申请
方案型抵换项目及其子项目注册完成后,申请者按通过注册的计划书执行项目并进行监测,根据实际监测结果计算减量绩效并提交监测报告书。此外,需选择环境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查验机构对监测报告书进行查证。监测报告书经查证通过后,申请者需提交申请书等相关文件,向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减量额度。
四、抵换项目申请所需提交的文件
抵换项目的“注册申请”和“额度申请”需按《管理办法》规定提交以下文件:
(一) 计划型抵换项目计划书注册
1. 申请书。
2. 查验机构出具的计划型抵换项目确证总结报告。
3. 经确证的计划型抵换项目计划书,内容包括:
(1)减量方法应用说明。
(2)基线计算方法。
(3)外加性分析。
(4)减量或移除量计算说明。
(5)监测方法。
(6)项目活动期限。
(7)环境影响分析。
(8)公众意见。
4. 已申请先期项目者,需提交抵换项目减量未重复计算的文件。
5. 未向其他国内外机构重复申请减量额度的证明文件。
6. 其他经主管机关指定的文件。
(二) 计划型抵换项目额度申请
1. 申请书。
2. 查验机构出具的查证总结报告。
3. 经查证的监测报告书,内容包括:
(1)减量执行单位基本信息。
(2)监测成果。
(3)数据质量及减量成果。
4. 其他经主管机关指定的文件。
(三) 方案型抵换项目计划书注册
1. 申请书。
2. 查验机构出具的方案型抵换项目确证总结报告。
3. 经确证的方案型抵换项目计划书及子项目计划书各一份。方案型抵换项目计划书内容包括以下项,子项目计划书应按相同内容填写并保持一致性:
(1)减量方法组合应用说明。
(2)基线计算方法。
(3)外加性分析方式。
(4)子项目新增条件。
(5)减量或移除量计算说明。
(6)监测方法。
(7)项目活动期限。
(8)环境影响分析。
(9)公众意见。
4. 未向其他国内外机构重复申请减量额度的证明文件。
5. 其他经主管机关指定的文件。
已注册的方案型抵换项目申请新增子项目注册时,需提交申请书、未向其他国内外机构重复申请减量额度的证明文件、查验机构确认的子项目计划书及评估报告,并上传至指定信息平台。
(四) 方案型抵换项目额度申请
1. 申请书。
2. 查验机构出具的查证总结报告。
3. 经查证的监测报告书,内容包括:
(1)减量执行单位基本信息。
(2)监测成果。
(3)数据质量及减量成果。
4. 其他经主管机关指定的文件。
台碳交所已经加入国际排放交易协会(International Emission Trade Association,简称IETA)。
IETA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非营利组织,与国际碳行动伙伴组织(ICAP)、世界银行(World Bank)并称为全球碳市场三大研究机构,致力于构建国际通用的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框架、推广排放交易机制,并为会员提供应对温室气体排放的解决方案。目前,IETA会员已超过320个,包括国际知名的碳交易所、碳权核发机构及碳权评级机构等均为其会员。未来,碳交所将通过积极参与国际活动,介绍台湾减碳制度及具体举措,推动台湾与国际接轨,为净零转型铺平道路。
国际碳权交易平台首批共推出7个碳权项目,项目类型涵盖清洁水源、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地点分布于亚洲、非洲和南美洲,卖方来自瑞士、英国、新加坡和台湾。
平台启动首日共吸引27家企业参与(含金控子公司共计45家),总计交易88,520吨二氧化碳当量的碳权,成交
价格介于每吨3.9至12美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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