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在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开展生态修复适用林业
碳汇赔偿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闽高法【2022】105号)有关规定,当事人颜某委托我中心的
碳汇核销已完成,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涉案号:(2023)闽0524刑初43号
当事人:颜某
核销数量:36吨
核销日期:2023年3月1日
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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