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北京绿色交易所:在全球碳市场的规则制定中将会有中国的声音

文章来源:央广网刘梦羽 实习记者韩2021-12-13 09:46

11月26日,《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外发布。《意见》提出,要“推动北京绿色交易所在承担全国自愿减排等碳交易中心功能的基础上,升级为面向全球的国家级绿色交易所,建设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中心”。
 
近日,央广网记者专访了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所长、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总体设计技术专家组负责人张希良教授,就北京绿色交易所升级国家级绿色交易所的背景和意义进行了解读
 
北京绿色交易所的前身是2008年8月5日成立的北京环境交易所,2020年更名为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为北京绿色交易所)。
 
这次,北京绿色交易所升级为“面向全球的国家级绿色交易所”,张希良认为意义十分重大。
 
一方面,从制定规则的角度看,全球碳市场是全球气候治理一个很重要的方式。北京绿色交易所升级以后能够在全球碳市场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全球碳市场的规则制定中将会有中国的声音,体现发展中国家的立场。“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角色,将从贡献者、参与者转变为引领者”。
 
另一方面,从市场功能的角度来说,全球碳市场是一个资源性市场,涉及到很多相关设计的交易,这些交易将来会通过国家级绿色交易所来落实。北京绿色交易所的升级为全球的碳市场的建设提供了支撑作用,也将有力支持中国“双碳”目标的实现。
 
北京绿色交易所是国家发改委备案的首批中国自愿减排交易机构。2013年11月28日,北京市碳排放权市场正式开市交易。
 
2021年7月16日,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正式启动,全球最大的碳交易市场就此诞生。
 
同样是2008年8月5日挂牌成立,同样作为全国性的碳市场,北京绿色交易所和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的差异化主要体现在哪里?
 
这就涉及到我国碳市场的交易品种。目前,我国的碳市场的现货交易有两种类型,一是配额,一是项目减排量。
 
前者是政府向纳入管控范围的重点排放行业重点排放企业发放的碳排放权许可,同时要求控排企业每年向政府报送碳排放数据并根据实际排放情况清缴碳配额,企业之间的碳配额余缺可以通过市场交易进行调剂,由此建立起强制性的碳配额市场。
 
后者是非重点排放行业企业的自愿减排项目产生的减排量,比如《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和中国核证减排(CCER)项目产生的减排量,经过核证后可以进入碳市场进行交易,既可以用于重点排放企业的碳抵消,还可以用于政府、企事业单位、金融投资机构和个人的自愿碳中和
 
简而言之,上海能源环境交易所是基于碳配额的交易,北京绿色交易所是基于自愿减排项目减排量的交易。
 
“从覆盖量的角度来说,肯定是碳配额的市场量大”,张希良表示,“但从自愿的角度来说,减排量的市场未来潜力很大”。自愿交易市场对目前碳市场覆盖以外的企业,比如互联网企业、金融机构等的碳减排将发挥很大的拉动作用。
 
这对北京绿色交易所来说“是一个新的机遇”。
 
2011年,全国碳市场试点工作启动。当时,国家发改委批准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北京环境交易所的前身即是北京试点。后来,全国碳市场明确把上海交易所作为全国碳市场的交易场所,北京环境交易所也面临着转型的挑战。
 
北京抓住了这次机会,改革了绿色交易范围,增加了更多交易品种,继续发展自愿减排的交易市场。北京绿色交易所基于减排量的交易,可以作为抵消机制,服务于配额的强制性碳市场。
 
“目前来看,全国碳交易市场将覆盖八大高耗能行业,企业加起来8000多家左右,还有大量企业并没有被覆盖,比如像苹果、宝马汽车等企业虽然没有纳入,但是它们也有碳中和的需求。北京绿色交易所将来可以通过减排量来帮助这些企业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作为自愿的交易市场,未来的发展潜力是非常大的。”
 
张希良对北京绿色交易所的前景十分乐观。因为碳市场从诞生的时刻起就是一个标准的国际化市场,北京绿色交易所升级为面向全球的国家级绿色交易所,意味着有更多的国际投资者会到中国碳市场进行投资。但是,张希良也坦言,在碳交易国际化进程中依然会遇到很多难点。
 
比如说,在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达成的协议第六条提出了基于各国自愿合作(Voluntary Cooperation)来实现自身减排承诺的两种市场机制。虽然协议达成了,但目前还没有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这恐怕需要一段时间”。
 
其次,全球性的交易不光是企业的行为,还需要国家层面的认可。“全球的市场交易潜力很大,价值很大,但真正做起来挑战也很大。”
 
张希良认为,北京绿色交易所升级为“面向全球的国家级绿色交易所”,不仅能体现中国声音,提供中国方案,也为将来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领域发挥领导作用提供了一个“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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