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环境交易所会员权利与义务

文章来源:北京环境交易所碳交易网2019-12-06 09:19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在取得会员资格后依据环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开展业务;
 
(二) 在具备交易业务权限的业务板块发布交易信息;获取具备交易业务权限的业务板块的交易信息;
 
(三)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与环交所创新业务;
 
(四) 参加环交所组织的会员业务培训;
 
(五) 对环交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 环交所规定的其他会员权利。
 
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 遵守环交所业务规则及相关规章制度;接受环交所的监督和管理;
 
(三) 建立、整理并保存业务档案;
 
(四) 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五) 维护交易主体合法利益,对交易过程中非公开的事项保密;
 
(六) 环交所规定的其他会员义务。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