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坚明先生是中国台北大学自然资源与环境管理研究所的教授。多年来,李教授一直在推动台湾地区
碳市场的研究和实践。以下是我们最近的一次对话。
推动
碳排放交易的一个最重要先决条件就是掌握排放源的排放数据,我请他介绍一下台湾地区建立
碳排放量数据库的过程。
李教授追溯了下历史:台湾
碳交易的政策要始至1998年。随着《京都议定书》的出台,第一次全台湾能源
会议召开;会中决议,将碳排放交易制度与能源税列入未来因应温室气体减排的重要政策工具。
李坚明时为台湾综合研究院副所长,对排放交易制度进行了探索和规划。他认为,2005年是台湾推动排放交易制度的关键年,该年台湾开始制定《温室气体减量法》 ,将排放交易制度列为该法案的政策工具,引导台湾各部门主管机关,依据《温减法》相关规定,规划排放交易制度推动的配套措施。能源与产业部门是台湾最主要的温室气体排放源,排放量合计超过80%,因此,台湾能源局与工业局于2006年启动能源密集制造业与电力行业的温室气体盘查工作。
据他了解,5年来,大致上已掌握主要排放源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在这期间,台湾环保署也鼓励主要排放源将其排放量进行集中注册登记,环保署间接掌握主要排放源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至此奠立了台湾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制度最关键的排放数据掌握能力。
我继而请教他,在掌握了排放数据以后,台湾是如何让企业加入到
碳减排中来呢?
李坚明回答说,工业局与能源局为鼓励制造业与电力业推动
节能减排,与制造业与电力业者签署《自愿性减排协议》,并由政府出资聘请节能减碳专业辅导机构,推动节能措施与协助计算减排量,并建立
专家委员会,审议减排量。通过审议的减排量,同意未来可以抵减其排放量,提高产业部门参与的诱因。
不过,由于《温减法》尚未通过,我的疑问是台湾下一步会如何推广碳排放交易?
李坚明解释说,台湾地区环保署担心《温减法》的悬而未决影响产业部门的减排诱因,于2010年通过《温室气体先期与抵换专案原则》,目的是鼓励各界推动节能减排措施,凡是通过该《专案原则》,而取得之温室气体减排额度,可以作为抵减未来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及进行交易。基于此,环保署于2010年开始规划“温室气体减量额度交易
平台”的建置,作为《温减法》完成立法前的准备,预计该交易
平台将于2011年年底完成建置工作。至此,台湾碳交易制度,已接近完备阶段。
在李坚明看来,打造低碳社会是两岸“十二五”规划与“黄金十年”的重点施政工作,亦是两岸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契机。
本周初,台湾环保署应邀至大陆参加由两岸共同举办的《两岸因应气候变化学术研讨会》,共商两岸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对策,这是两岸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一大步。
综观该次会议重点,主要包括,产业自愿性节能减排与碳交易、减碳标准及适应策略等议题,其中,如何有效建立“两岸碳交易共同市场”应是驱动以成本有效方式减排温室气体的核心机制,亦是开创两岸迈向低碳社会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