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目前我市
碳排放权管控单位的
履约已进入高峰期。为便于管控单位入市购买配额
履约,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要求,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决定延长交易时间,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延长交易时间自2014年6月23日(周一)起,至2014年6月30日(周一)止。
二、在上述交易日内,交易时间为上午9:30至下午3:30,中午不休市。
三、上述交易日内,中午(12:00-13:30)期间的交易独立
行情不作显示,请会员单位登录
交易系统查看具体挂单详情。
四、请各管控单位、投资者及其他市场主体做好交易所需准备,及时入市交易。
特此公告。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