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营主体审定、联合国
CDM执行理事会登记注册和核证签发的
CDM项目的
碳排放权交易
价格明显低于国际
碳排放权交易
价格。究其原因主要首先是现有碳排放交易是买方主导的交易。买方拥有资金实力或技术优势,他们按成本最低化的原则筛选和开发CDM项目,具有实际的定价权。其次,项目信息与需求信息不对称。国内CDM项目业主信息闭塞,且受到启动、实施时间的制约。国外投资者则在专业性机构的支撑下运作,占据了询价、决策的主动性,同时还有
碳基金机构的介入,中国CDM项目的投资收益差价自然落入了他人的囊中。再次,期货与现货的价格差。据易碳家了解到,CDM项目确立后有一个实施过程,还存在着不能预期实现的风险,只有获得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签发的“经核证排放量”,才能“落袋为安”。值得指出的是,CDM项目申报时双方商定的是期货价格,当然低于欧洲
碳市场现行的交易价格。因此,必须鼓励国内企业、银行、保险、证券公司等机构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所的设立。只有当中国有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平台,才可能让供求关系去决定市场价格,才可能有效地保证
碳交易的定价权,才能加快推动中国环境权益交易的市场化进程,与国际大市场接轨,本文信息来源于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paifang.com,转载须加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