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金融”的兴起源于国际气候政策的变化以及两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国际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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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年,全球主要经济体为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签订了第一个有法律约束性的国际条约《京都议定书》,创建了清洁发展机制。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的发达国家缔约方规定了在2012 年前的量化减排指标。发达国家为达到《京都议定书》限定的量化减排指标,可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和资金购买核证减排量(CER),发展中国家则可实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特定项目,向发达国家出售CER,提高项目的盈利性和还款保障性。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浦发银行曾为陕西两个水电项目引进了CDM,该项目每年将至少带来约160万欧元的售碳收入,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约30%。
以上述陕西两家在建水电厂引进的CDM项目为例,相比火力发电,水力发电一年可以减少20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按照国际市场价格,碳减排量的价格约8欧元/吨,也就是说,在引进CDM项目后,只要这两家水电厂正常发电,每年就可以获得约160万欧元的售碳收入。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如果未引进CDM项目,这两家在建的水力发电厂装机容量合计为7万千瓦,年发电时间约为3000小时,按照平均每度电0.30元的价格计算,其年收入近人民币6000万元。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每年的售“碳”收入就可以达到其主营业务收入的30%!这对企业来说确实是一举多得之事。在项目融资过程中,如果企业可以预见每年的售碳收入,就可避免融资过多并减少融资支出,同时售碳收入可作为还款来源。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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