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企业建立内部碳排放管理制度
目前来看,全国碳市场首次扩围后,虽然在覆盖行业范围、参与主体和温室气体种类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但在诸多层面仍存在优化空间,亟待推进与完善。对此,张争鸣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稳步推进扩大行业覆盖范围。扩围后的全国碳市场以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为主,但其他高排放行业如化工、石化、航空等尚未纳入。生态环境部明确提到,未来需“分阶段、有步骤地积极推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碳排放重点行业”。同时也要谋划更加长远的行业纳入规划。
二是提升市场流动性与
价格发现机制。目前碳市场交易主体较为单一、市场活跃度低、碳价波动大,存在“潮汐”现象,未来需引入更多元化的交易主体,如机构投资者、金融机构等,并探索更多的碳金融产品,以增强市场流动性。同时,碳市场需积极研究碳金融工具,如碳配额抵质押、
碳基金等,吸引社会资本支持低碳转型。
三是优化配额分配机制。当前配额分配采用基准法的“柔性”控制方式,虽有利于企业适应过渡期,但尚未建立总量控制机制。生态环境部计划在深化完善阶段(2027年后)逐步研究“配额总量逐步适度收紧机制”,推动从强度控制向总量控制过渡。此外,未来可能逐步推行配额有偿分配,通过
拍卖等方式提升减排激励。
四是深化碳市场国际合作。2024年生态环境部与欧盟签署的《碳排放权交易合作谅解备忘录》,为碳市场国际合作开创了新的篇章,未来应积极参与国际碳市场规则制定,进一步深化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领域的碳市场国际合作,以“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为契机,不断推进中国碳市场与国际接轨,提升我国在全球碳治理领域的影响力。
五是健全法律法规与配套政策。当前碳市场主要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运行,但更高层级的立法尚未出台,未来需加快《应对气候变化法》等顶层立法进度,明确碳市场法律地位。同时,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
会计处理、税务等配套制度,为碳市场的规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六是加强企业能力建设与政策协同。新纳入行业在碳排放管理水平上存在较大差异,尽管生态环境部在扩围前已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平台测试和能力建设培训,但后续需持续强化对企业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助力企业建立内部碳排放管理制度,推动企业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同时,还需加强碳市场与能源、环保等政策的协同配合,避免政策叠加对企业造成过量负担,要形成政策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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