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环境部门7月1日发布碳权交易及移转管理办法,将于8月15日施行。台湾省环境部门评价,8月底、9月初碳交所将完成
平台建置,最快9月底、10月初就有国内碳权的第一笔交易。
台湾省环境部门7月1日发布「温室气体减量额度交易
拍卖及移转管理办法」,条文共38条,明定国内减量额度(碳权)在持有、交易或
拍卖、成交及使用注销等各个阶段相关规范,将于今年8月15日施行。
台湾省环境部门气候变迁署副署长黄伟鸣告诉记者,定于8月15日施行的原因,包含系统建置、行政委托等前置作业时间等;未来拍卖、交易等事项会在碳交所进行,前置作业预估8月底、9月初可以完成;评价最快应该在9月底、10月初就有第一笔国内碳权交易。
黄伟鸣表示,目前观察手上握有减碳额度的事业单位,其实也对拍卖、交易有一定兴趣,但考察因素除了
价格外,另外还有购买碳权所带来的附加价值,如增加生物多样性等;相信事业单位都会再多考察。
根据办法,未来需在碳交所建置的平台上交易,禁止一般民间单位提供平台从事减量额度中介、代销或
买卖业务,以集中管理减量额度
买卖市场,强化集中管理市场、也避免诈骗。
减量额度以1公吨二氧化碳当量为单位,交易及拍卖相关资讯将公开于交易平台供各界检视与查询,有效避免漂绿疑虑;目前要求事业为买方,并不开放予个人买卖;减量额度经过交易或拍卖后,由台湾省环境部门确认移转,且移转仅限1次。
台湾省环境部门指出,目前可交易、拍卖等减量额度包含自愿减量及抵换项目2种,早期的「先期项目」属温室气体管理法施行前的减量措施,因此只能以协议交易方式进行,不会于碳交所进行交易或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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