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英民:《条例》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就当前
碳市场存在的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应该说,为我们逐一克服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支撑和保障。除了刚才我介绍的要着力扩大行业覆盖范围之外,进一步推动
碳市场建设还有这么几个方面的工作,在《条例》中都有明确的。
一是逐步推行免费分配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
碳配额分配方式。目前,中国的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分配方式是免费发放,国际上成熟的碳市场大都已经开展了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实践。《条例》明确,配额分配根据国家有关要求逐步推行免费分配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方式。适时引入有偿分配并逐步提升有偿分配比例,这样有利于控制
碳排放总量,使
碳价更真实地反映
碳减排成本,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从而推动双碳目标实现,也提升我国碳市场在国际碳定价当中的话语权。
二是建立市场稳定机制。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的市场调控手段还不足,市场稳定机制尚不完善。《条例》将市场调节需要作为制定碳排放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的重要考虑因素,开展市场调控,平衡市场供需,防止碳
价格失控等市场风险,为保障碳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是对丰富交易主体和产品作出规定。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只是对二氧化碳一种温室气体纳入了管控,行业范围还仅仅是发电行业,虽然这个行业排放量很大。交易产品只是碳排放配额现货。《条例》规定,碳排放权交易覆盖的温室气体种类和行业范围,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的目标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碳排放权交易产品包括碳排放配额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现货交易产品。
下一步,我们将本着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优化配额分配方式,逐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不断丰富交易品种、交易主体、交易方式,激发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碳减排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从而推动经济社会的
绿色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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