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建设
重庆市已经构建起“1+3+N”的碳排放权交易政策体系,但仍然存在具体规则滞后、缺失等问题。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建设,一是完善滞后的规则,做好全面纳入全国统一碳市场的准备。针对碳排放权交易主体较少的问题,在《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框架下,调整重庆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的标准,调低重庆市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的纳入门槛,扩大参与主体范围,做大碳市场规模。二是完善缺失的规则。重庆应尽快出台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的实施细则,着力完善登记、确权、评估、核证等流程规则,制定相应的标准方案。在《重庆市碳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重庆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等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标准,强化执行,健全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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