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继10月20日公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10月24日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的首批项目
方法学之后,又于10月25日正式发布《关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关工作事项安排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
CCER)重启后交易体系日臻清晰。
《通告》规定,2017年3月14日前已获得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备案的核证自愿减排量,可于2024年12月31日前用于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抵销
碳排放配额清缴,2025年1月1日起不再用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
《通告》还明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暂为CCER注册登记机构,
北京绿交所暂为CCER交易机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机构成立前,由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负责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成立前,由
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供核证自愿减排量的集中统一交易与结算服务,负责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
交易系统的运行和管理。
就在10月24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CCER首批项目方法学,公布的首批项目方法学包括四项:造林
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甲烷利用和生物质发电等此前受外界关注的项目未被纳入其中。项目方法学规定了上述四类项目开发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的适用条件、减排量核算方法、监测方法、审定与核查要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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