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
碳交易支持碳达峰
碳中和实施方案(2023-2030年)》(下称《方案》)由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实施。《方案》提出,有序扩大
碳市场覆盖范围,组织开展纺织、陶瓷、数据中心、交通、建筑等行业企业
碳排放核算,并将其逐步纳入广东
碳市场。与此同时,推动形成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同时加强广东碳市场与国际
碳交易机制间的政策协调。
《方案》提出,力争到2030年,碳市场运行实现成熟化专业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匹配的碳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市场定价基本反映减碳成本,纳入碳交易的企业碳排放占全省能源碳排放比例达到75%。粤港澳三地市场化减碳机制合作加速融合,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国际碳定价机制交流合作进一步深化,逐步形成“国际+国内”“强制+自愿”开放有序的碳市场体系,有力支持广东实现碳达峰目标,为广东2060年实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有序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结合省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组织开展纺织、陶瓷、数据中心、交通、建筑等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并将其逐步纳入广东碳市场。研究开展欧盟碳关税机制应对,将欧盟碳关税覆盖行业纳入广东碳市场管理。研究降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纳入广东碳市场的准入门槛,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
《方案》同时提出,做好与全国碳市场有序衔接。进一步提升广东省电力企业等在碳排放数据监测、碳排放数据报告与核查、
碳配额分配、交易登记结算、市场风险控制及
碳配额清缴
履约的能力,严把碳排放数据质量关,建立数据质量常态化监管制度,实施定期核实和随机抽查的工作机制,全力配合做好我省电力企业等在全国碳市场各
履约周期的工作。
推动形成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在生态环境部指导下,与香港、澳门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协同机制,推动常态化沟通。探索基于广东碳市场现有基础,链接港澳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企业,研究大湾区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碳排放核算、数据报告指南、核查指引等标准和制度体系,开展能力建设活动,适时开展碳配额分配方案研究。搭建联通三地的数据报送、注册登记等基础设施
平台建设,发挥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等相关机构的
平台功能,依托其搭建大湾区碳交易等环境权益交易与金融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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