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盘后,东方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参与
碳排放权交易的无异议函》,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在境内合法交易场所自营参与
碳排放权交易无异议。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无异议函要求,以服务实体经济,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推进经济向
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为目标,合规、审慎开展业务,并将相关业务纳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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