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广东省
碳排放权交易
试点工作方案》,对广东
碳排放权交易
试点建设作出总体性布局和原则性指导。此后,广东颁布了《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作为总纲性管理文件,明确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制度、配额管理制度、交易制度、监督管理等相关总体规定。在上述文件制度框架下,主管部门制定了《碳排放配额管理的实施细则》、《广东省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与核查实施细则》作为配套性管理文件;制定了《广东省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含控排企业名单)、《广东省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广东省企业碳排放核查规范》等文件配套性技术文件。广东一直致力于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性强的市场环境,历年来均向社会全文公开上述政策文件,是有效信息公布最多的试点地区之一。基于这些公开信息,企业可根据其全年生产经营计划,预测当年度
履约碳排放量、免费配额量、配额盈亏情况,合理统筹安排生产和碳排放管理活动,制定
碳资产管理策略与方案,进而实现减排成本效益最大化。公开透明的政策体系,大大增强了企业参与
碳交易的信心,提升了广东
碳市场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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