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项目和资金对接平台
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鼓励试点地方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稳妥有序探索开展包括
碳基金、碳资产质押贷款、碳保险等
碳金融服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推动
碳金融体系创新发展。
今年8月,九部门联合公布了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确定了第一批23个地方入选气候投融资试点。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推动开展气候投融资工作,目的是引导和促进更多社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的领域。
生态环境部10月27日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2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底,通过
碳减排支持工具发放再贷款资金855亿元,支持金融机构向
碳减排领域发放符合要求的贷款1425亿元,带动年度碳减排287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截至2021年末,金融机构
绿色贷款余额15.9万亿元,同比增长33%。
李高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进一步深化气候投融资工作。
生态环境部提出,引导试点地方搭建“政银企”信息对接平台。指导试点地方积极挖掘和培育气候项目,推动地方建立本区域的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建立并规范项目的入库标准,确保入库项目的质量,打造气候项目和资金有效对接平台。
碳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生态环境部将指导地方对相关投资项目碳减排的效果开展核算,同时不断提高数据质量,鼓励和引导企业主动披露气候相关信息,加强
碳排放信息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鼓励试点地方加快培育气候友好型金融机构。加大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和引导,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气候友好型金融机构评价,鼓励金融机构推出基于碳减排量的创新投融资工具和服务模式,发挥社会和市场力量。
生态环境部介绍,将以制订气候投融资相关标准为抓手,将气候投融资项目的发展路径、技术指标、产业特点、商业模式、风险防范、排放测算等因素纳入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战略决策与投融资活动。此外,将鼓励试点地方积极开拓气候投融资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投资机构和资本市场的对接,引导更多的国际资金投入到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项目上来。
“从试点安排看,政策面将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完善内部治理和考评机制,在数据披露和信息对接方面实现与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更好协同,进而为气候投融资项目提供更加有力的资金支持和能力支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金天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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