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21年度
碳排放权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东旭国际中心C座61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7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清后招2022081
项目名称:清华大学2021年度碳排放权采购
预算金额:2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购买碳排放权数量23000吨,用于学校碳排放权
履约及交易。碳排放权全部为碳排放配额(BEA)。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8日 至 2022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东旭国际中心C座616
方式:电汇邮寄,经办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编辑主题名称“(项目名称)报名及邮购招标文件”将经办人身份证扫描备注联系电话后发送至1510526878@qq.com,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电子邮件后将《采购文件购买记录表》及汇款信息进行邮件反馈;潜在供应商汇款完成并将填写好的《采购文件购买记录表》及时电邮至采购代理机构(邮寄费用为顺丰到付) 售后不退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华业大厦1区5层实验室管理处第一评标室(清华大学东南门外路东,建设银行西侧楼上,无需入校)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华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联系方式:张老师151200044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经源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东旭国际中心C座616
联系方式:席乐、贾文璐010-56676057、186102764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席乐、贾文璐
电 话: 010-56676057、18610276473
附件下载:清华大学碳排放权采购采购需求.docx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号条款为实质性指标,不满足将导致废标。
一、项目背景及采购用途
(1)用于学校碳排放权履约及交易。
二、采购范围及内容
(1)购买的碳排放权数量为23000吨。碳排放权全部为碳排放配额(BEA)。
(2)供应商须具备在北京
环境交易所进行碳排放指标交易的能力,能够依法转让碳排放配额,并协助采购人完成相关交易工作。
(3)在合同签订之前应具备北京市绿交所碳排放交易
平台的一切必要交易手续及认证,以保证本项目合同的履行及顺利完成碳排放权的交易、转让。同时供应商还应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后,应独立完成在碳排放交易
平台及履行合同各项条款的全部交易、转让工作流程、事项。
(4)本项目采用总价合同结算,供应商须承诺且满足供应量满足23000吨且总金额不超260万元,本项目所涉及市场波动及
价格调整等变化所可能产生的风险需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执行标准
《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
试点工作的通知》(京发改规〔2013〕5号)、《关于印发北京市碳排放配额场外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发改规〔2013〕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实施期限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完成所有工作。
五、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碳排放配额(BEA)交收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交易平台将结算账户中的转让价款转账至中标人账户,视为转让价款清算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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