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开发项目排队,等待政策明确
CCER项目的开发应采用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方法学,并由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审定机构审定。目前在国内,共有12家CCER审定机构。目前,虽然CCER项目暂缓备案申请,但仍有不少机构进行CCER项目的开发和审定,以便在市场重启后尽快进入市场交易。
例如,去年12月,上海环境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由于垃圾发电具有
碳减排的效益,上海环境截至目前已有5个CCER项目在国家发改委备案。
提供CCER开发咨询与交易服务的业内人士张林告诉界面新闻,申请备案的自愿减排项目在提交备案前也要经过一系列程序。
“例如林业碳汇首先要判断业主方的项目是否符合CCER方法学的要求。”张林表示。
如果相关条件都满足,且前期评估项目有一定的碳汇潜力。“接下来是进行包装流程,我们去搜集项目材料,根据材料来编写项目设计文件以及其他的一些辅助性的文件。文件编制好后,再进行审定工作。”张林说。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我国申请备案的自愿减排项目共有四类:第一,采用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方法学开发的自愿减排项目;第二,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作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但未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的项目;第三,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作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且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前就已经产生减排量的项目;第四,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但减排量未获得签发的项目。
去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提到健全以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为基础的碳排放权抵消机制,将具有生态、社会等多种效益的林业、可再生能源、甲烷利用等领域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张林对界面新闻表示,目前在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和甲烷这三类项目中,林业碳汇开发可行性较大。但是在林子的种类、种植年份上也有要求,新出台的政策可能也会存在一些变动,这些都需要出台才可以得知。
市场仍在等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的出台,这决定了CCER明确支持的项目类型和具体方法学指导。
南京艾能节(链碳)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劲尧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今年CCER市场重启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小,但生态环境部已经明确会尽快重启CCER市场,“目前在我们给客户开发CCER项目时,只能进行到完成现场审定那一步,等国家重启CCER市场后再进行后续操作,包括按照CCER新规则重新修改项目编写文件。”
由于CCER重启时间不确定,相关政策不明朗,要不要支付给第三方审定机构一笔审定费用,对于想要开发CCER的企业来说仍是一个有风险的决定。
“企业支付这笔费用是有风险的,可能会造成一定的成本损失。”张林告诉界面新闻,现在在做CCER项目的时候只能做到审定之前的步骤,在政策还不明朗的情况下,不同类型项目的具体开发要求是什么,都不太好判断。
此外,CCER的价格也让企业购买与否产生迟疑。王劲尧认为,目前市场上的CCER价格脱离实际,略微超出了国家碳市场配额价格,主要由于市面上可以买到的减排量减少,导致了控排企业采购CCER进行排放量抵扣的热度下降。他指出,“随着减排市场的重启,CCER供应量增加,相信CCER的价格会回落到一个相对合理的价格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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