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马威中国陈轶:碳市场基础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张漫游2022-07-07 14:59

碳排放权分配和交易规则仍需完善

 
《中国经营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启动近一年的过程中,对推进“双碳”目标有哪些助力?
 
陈轶: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助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和重大制度创新。在低碳转型的过程中,碳市场无疑是促进减排降碳最有力的政策工具之一,碳市场通过发送价格信号来激励低碳行动并避免更多碳密集项目的投资。
 
全国碳市场运行一年以来,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支撑了首个履约周期的账户开立、分配、履约清缴、交易结算等工作。国家已纳入8大行业进行碳排放管理中,其中钢铁行业计划在2027年碳达峰。减排工作量极大,因此这些行业是分批进场。尽管初期只纳入发电行业,但其每年超过40亿吨的碳排放量,占全中国碳总排放量的40%。全国碳市场启动以来,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碳配额现货二级市场。
 
总体而言,中国碳市场肩负减排重任。碳排放登记结算(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碳登”)作为碳市场的登记和结算机构,承担了碳排放权的确权登记、交易结算、分配履约等业务,将有力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树立负责任的国际减排形象,推动中国按期实现双碳目标,实现经济社会绿色转型。为了下一步更好地推动绿色环保以及碳金融在中国的发展,7月4日,中碳登也与毕马威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中国经营报》: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落地的过程中,还可以在哪些方面进行优化?
 
陈轶:碳排放权交易机制通过将温室气体控排责任压实到企业,利用市场价格发现机制发现合理碳价,引导碳排放资源实现有效配置。但当前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
 
一是碳排放权交易立法需要完善,完善碳排放权立法,增设程序性的规范,严格按照政策制定落实行为。
 
二是碳排放权分配和交易规则需要完善,尽快由“自下而上”的总量设定模式转向“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模式,在平衡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基础上设定总体配额总量。
 
三是增大对节能减排清洁能源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提高减排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实现自行减排的意愿,这也会客观上减少对碳减排权的需求,避免价格快速上涨。
 
四是注重行业和企业纳入碳市场进行交易,除了现有的规模大的电力等重点行业以外,加快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覆盖行业的拓展,尽快将热力、水泥、石化等重排放行业纳入交易市场覆盖范围,应尽可能地将更多企业、行业纳入强制性减排范畴,同时针对不同地区设计不同的重点排放单位确定的标准,构建整体公平下的差异化纳入标准,以保证减排责任与义务的全社会共同承担,加快“双碳”目标实现。
 
五是在参与主体上,除强制碳减排企业、碳抵消企业参与之外,可以逐步实现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允许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等加入,增加市场流动性,促进有效的价格形成。开展更多元主体参与的碳排放期货交易,有助于形成期现货市场良性的互动关系。除主体多元化外,制定科学有效的惩罚措施,将对主体纳入、总量设定、初次分配、核查报告等行政规制行为的监管划归环境监管部门,将对配额交易等市场调节行为的监管划归金融监管部门,在对主体监管的同时能更有效地推进碳减排的行为落实。
 
六是除全国性市场之外,区域性的自愿碳市场也可以扮演补充性角色,依靠更为市场化的手段使企业甚至个人自发性纳入碳减排行列中,加速“双碳”目标实现。
 
《中国经营报》:碳排放权分配和交易规则是碳市场运行的重要一环,刚刚提到的“要进一步完善碳排放权分配和交易规则”,能否详细说说?
 
陈轶:具体来看,碳市场还要密切监测实体企业碳排放情况,对总体配额总量标准进行适时调整,同时,加快碳排放配额由无偿分配向有偿分配的转变;加快包括总量设定标准、配额分配标准和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规则的可操作化,不断提高配额分配的科学性。
 
在配额交易之外,增加碳抵消项目入市的规模,提高可用于碳抵消的比重,增加碳排放权的供给量,避免形成单边市。目前从各地试点情况看,通常规定使用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碳抵消的比重不能超过初始配额的5%至10%,且CCER项目的核查政策缺少连续性和稳定性,核查能力供给不足、核查标准化程度不够。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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