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碳市场设计上的差异
中国的碳市场仍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与欧盟ETS存在若干不同。罗尔道表示,到目前为止,二者主要的差异在于中国的系统没有设置绝对的排放总量上限,而是以碳强度为基础,将单个企业的排放与相关行业的平均碳强度相对比,为每个排放者分配免费排放额度,如果他们可以降低运营的碳强度,就可以销售多余出来的额度。
这个市场的设计与其说是为了逐步淘汰煤炭并发展可再生能源,不如说是要逐步淘汰低能效的燃煤电厂,从而提高煤炭行业的整体效率。正如罗尔道在他的文章中所解释的:“碳市场的存在与否对于燃煤发电量多少没有影响,但效率的提高将带来总体排放的降低。”通过这种方式,中国政府便可以在不损害能源安全的情况下向实现自己的气候变化目标迈进。
与欧盟一样,中国也将稀缺性作为减排的政策工具。罗尔道写道:“一旦能源成本充分反映了碳成本,就将改变电厂的成本结构,便有可能加速中国电力市场的改革、推动
绿色融资、并激励减排技术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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