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工作,强化数据质量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部3月15日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并更新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2022年修订版)》。
“此举预示着全国
碳市场第二个
履约周期准备工作正式启动。”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张建红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
《通知》确定了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根据核查结果,将2020或2021年年度
碳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并拥有符合纳入配额管理标准的机组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纳入2022年度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
记者注意到,“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这一标准与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控排企业标准一致。不过,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中,在核算2021及2022年度碳排放量时,全国电网排放因子由0.6101tCO2/MWh调整为最新的0.5810tCO2/M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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