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关于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下称“全国
碳市场”)第一个
履约周期的
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完成情况。会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吴泓洋就
碳交易市场的
买卖方式与股票市场有何不同进行了详细解读。
吴泓洋表示,碳市场和股票市场有本质不同,总体而言碳市场是帮助国家实现
碳减排目标的一个政策性市场。碳交易现阶段实际上是
碳配额的交易,而股票市场的交易则是一种企业所有权的交易,买了某只股票就会成为这个企业的股东。除此之外,碳交易市场与股票交易市场还涉及多个维度的不同。
一是交易标的不同。股票市场大家都相对熟悉,股票是由上市公司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在股票市场中,投资者可通过自身对企业、行业、发展前景、相关资讯的把握,选择性购买看好的股票。不同的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和股票交易
价格各有不同。而在碳交易市场中,现阶段所有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对象是唯一的,即碳配额,并且从不同企业购买得到的碳配额可以进行合并。这种交易标的的同一性决定了在碳交易市场中某一时间只存在唯一的碳交易
价格。
二是买方报价不同。股票市场交易方式分为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而碳市场现阶段有挂牌协议交易和大宗协议交易两种方式。在股票市场中,投资者根据对企业价值的判断来申报购买价格。而在碳交易市场挂牌协议交易中,控排企业可以不向
交易系统提交买入挂牌申报,而是根据
交易系统中所呈现的卖方价格,选取最低价直接摘牌完成交易。而对于大宗协议交易,单笔买卖最小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10万吨,且有30%的涨跌幅限制。此外,控排企业申报碳配额交易时还需要参照自身的碳减排成本,一般选择的卖方报价要低于自身的碳减排成本。
三是卖方报价不同。在股票市场中,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可以自主向系统申报卖出价格,并且申报价格可以低于股票成本,理论上甚至可以接近于0。尤其在股票
走势不好或企业面临破产时,投资者为了减少损失会选择赔本卖出股票。而在碳交易市场中,碳配额卖出企业基本为配额盈余企业,没有履约压力,他们既可以选择将盈余配额在市场上出售,也可以选择结转至下一年履约,通常会考虑企业自身的节能降碳成本以及当前自愿减排项目的成交价格。因此,碳配额卖出企业在制定卖方价格时,如果卖价低于这一水平,则会导致部分企业无法通过碳交易获利从而降低企业
绿色低碳发展的积极性,而减排企业的生存空间也会受到挤压甚至被市场淘汰。故而在碳交易市场中,卖方报价通常情况下会有最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