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12 月,生态环境部颁布了《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抵消机制、参与门槛、配额分配方法、注册登记系统和处罚规则等细则;同期生态环境部还颁布了《2019—2020 年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初步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的均为电力行业,2225 家发电企业被列入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量超过 40 亿 吨二氧化碳。第一个
履约周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