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首次被纳入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48户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获得2019-2020年度
碳排放配额(CEA)和
履约通知书,标志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
履约周期第一阶段任务全面完成。
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第一阶段任务完成后,第二阶段任务同时启动,重点排放单位应于2021年12月15日17时前清缴完成2019-2020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量应当大于等于核查结果确认的相应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完成履约。为降低清缴履约成本,企业可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
CCER)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对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企业,生态环境部门将严格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立案查处,同时对欠缴部分,将等量核减其2021年度碳排放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