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
履约周期
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的生态环境厅(局)督促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尽早完成全国
碳市场第一个
履约周期配额清缴,确保2021年12月15日17点前本行政区域95%的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12月31日17点前全部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
全国碳市场7月16日正式开市。截至10月26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1921.10万吨,累计成交8.67亿元。
《通知》指出,各地生态环境厅(局)要抓紧完成本行政区域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19-2020年度配额核定及清缴配额量确认,报送生态环境部并抄送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
平台碳排放数据报送功能模块完成配额核定、应清缴配额量有关信息填报,通过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向重点排放单位分配经核定配额。
《通知》强调,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数据质量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全国碳市场数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发现数据虚报、瞒报、数据造假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组织整改,对排放数据存在造假情况的重点排放单位,依据相关技术规范按保守性原则审慎确定其排放量和应清缴配额,有关处理情况报送生态环境部。
碳排放配额清缴范围为已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预分配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通知》指出,对未按时足额清缴配额的重点排放单位,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处理,有关处理情况于2022年1月15日前报送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将对上述工作进行核实,并对落实不力的进行督办。
同时,《通知》要求各地的生态环境厅(局)要组织有意愿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
CCER)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的重点排放单位抓紧开立国家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一般持有账户,并在经备案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开立
交易系统账户,尽快完成
CCER购买并申请CCER注销。
“重点督促指导配额存在缺口的重点排放单位尽早做好清缴相关工作,与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加强对接。”《通知》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