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修订后的《欧盟
碳排放交易指令》生效,概述了第四个交易阶段(2021~2030年)的政策框架。与第三阶段相比,第四阶段的修订内容包括:将年度上限削减速度从1.74%提高到2.2%;实施市场稳定储备机制(MSR);更好地以防范碳泄露和配额分配规则为导向;设立创新和突破性技术创新基金和现代化基金,以帮助成员国实现工业和电力部门的现代化发展。
2020年,欧盟还公布了《欧洲
绿色协议》,其中包括对《欧洲气候法》的提案,立法规定了2050年的气候中立目标和2030年的气候目标计划,即到2030年将减少至少55%的排放。作为《欧洲
绿色协议》下一揽子立法的一部分,欧盟将对碳排放交易体系进行改革,并于2021年6月提出相应提案,使其匹配更为野心勃勃的2030年目标。改革可能包括扩大业务覆盖范围,如扩大到海事部门、公路运输和建筑等领域,以及解决碳泄漏问题的机制,如通过碳边界调整机制等。航空业方面,将对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进行适当的修正,以符合欧盟2030年气候目标的方式实施国际航空碳抵消与减排机制(CORSIA),并增加该体系下飞机运营商
拍卖的配额,进一步促进温室气体减排。
去年9月,欧盟碳排放
交易系统和瑞士碳排放
交易系统注册之间建立了临时连接,允许2020年1月1日两个系统间进行配额转让。未来,欧盟和英国的
碳市场之间可能会考虑建立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