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通过的《京都议定书》在为发达国家(即附件一国家)确定了温室气体强制减排目标的同时,配套设计了三种灵活市场
履约机制,包括排放贸易(Emission Trading, ET)、联合
履约机制(Joint Implementation,JI)、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象征着碳市场的开端。碳市场作为实现气候雄心目标的重要融资工具,与资源增效减碳、能源结构降碳、地址空间存碳、生态系统固碳共同构成了
碳减排的实现路径。
承:碳市场的成长
自2005年以来,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着手落实《巴黎协定》及国内设定的碳减排目标,形成了分散化发展的碳市场格局。至2020年末碳市场所覆盖的排放占全球温室气体的比例扩大到了之前的3倍,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碳市场相关事宜提上了日程,据国际碳行动伙伴组织(ICAP)统计,截至2021年7月31日,全球共有26个运行中的碳市场,另外有9个碳市场正在计划实施,预计将在未来几年内启动运行。
对比国际成熟碳市场的关键性指标,比如配额
价格、
拍卖比例和覆盖范围,我们可以发现,各个
碳交易体系呈现出了多样化风格。以三个碳市场为例,我们认为主要是各国的政治经济环境,产业结构差异和决策层偏好决定了碳市场运行机制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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