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时扩大碳交易覆盖行业范围,让更多金融机构参与进来”
“全国碳市场尚处发展初期,还有很多地方需要完善升级。”刘汉武进一步称,所有试点市场均曾面临制约,包括制度体系不健全、管理机制不顺畅、配额分配失衡、市场流动性不足、
价格变化剧烈、企业消极履约等多个方面。“同样,全国碳市场也会经历逐步完善优化的过程,需要通过总量控制、管住存量企业排放,尽快完善相关政策条例、支撑系统,完善配额分配、排放数据核查等。”
刘汉武举例,受试点碳市场区域限制,交易不充分、
碳价偏低现象尚存。目前,我国试点地区的
碳价多在14-90元/吨,而欧盟ETS 2019年平均碳价约为28欧元,2020年持续上涨并多次突破30欧元/吨关口。再如,我国碳市场只有现货交易,金融化程度不高。欧盟碳市场在建设之初就内置金融功能,实现现货期货一体化。
“随着机制体制不断完善,这些问题将逐步解决。”刘汉武建议,尽快明确全国碳市场的金融属性,诸如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的法律属性是否可抵质押,金融机构、
碳资产管理公司等非控排主体的市场准入资格等。
在全国碳市场启动后,适时扩大碳交易覆盖范围,
碳金融培育力度将随之加大,让更多金融机构参与进来。“既要丰富交易品种,也需鼓励碳资产抵质押融资、
碳债券等
碳金融创新,引导金融资源进入碳市场,助推企业转型发展。由此,把我国建设成为有国际影响力的碳定价中心,提升我国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国际竞争力和话语权。”刘汉武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