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正式启动!2225家单位将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 陈允涛2021-01-05 15:46

1月1日,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第一个履约周期正式启动,首个履约周期到2021年12月31日截止,涉及2225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
 
碳排放权交易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一种市场化手段,相对于行政手段具有全社会减排成本较低、能够为企业减排提供灵活选择等优势。国际实践表明,碳市场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有效手段之一。
 
2011年以来,我国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7个省市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截至2020年11月,试点碳市场共覆盖电力、钢铁、水泥等20余个行业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累计配额成交量约为4.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累计成交额近100亿元人民币。
 
生态环境部出台部门规章《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印发规范性文件《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以下简称《配额分配方案》),公布了包括2225家发电企业和自备电厂在内的《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
 
《管理办法》共分为总则、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分配与登记、排放交易、排放核查与配额清缴、监督管理、罚则和附则等八章,共43条。《管理办法》定位于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规定了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市场参与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全国碳市场运行的关键环节和工作要求。以《管理办法》为统领,生态环境部还将制定并发布温室气体核算报告与核查、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共同搭建起全国碳市场的基本制度框架。
 
《配额分配方案》主要包括纳入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纳入配额管理的机组类别,配额总量,配额分配方法,配额发放,配额清缴,重点排放单位合并、分立与关停情况的处理和其它说明等八部分。对发电行业将通过行业基准法开展配额分配,基于实际产出量,对标行业先进碳排放水平,配额免费分配且与实际产出量“挂钩”,体现奖励先进、惩戒落后的原则。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围绕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率先在全国开展交易,在发电行业碳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行业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实现全国碳市场的平稳有效运行和健康持续发展,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在实现我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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