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碳市场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碳配额交易试点区域,北京、上海、深圳、重庆、广东、天津、湖北7个省市成为试点区域。其中深圳的碳排放交易所在2013年率先建立,其余交易试点也在2014年年中之前相继建立。2016年,福建碳市场启动,并发布了《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调节实施细则(试行)》。2017年12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发布。
今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11月2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公开征求《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全国碳市场建立。11月2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及相关文件意见的通知,将以电力行业为突破口,启动上线交易的各项准备工作。
目前,我国多个碳市场试点区域并存,共覆盖钢铁、电力、水泥等20多个行业近3000家企业,累计成交量超过2亿吨,累计成交额超过55亿元。碳排放权交易对企业碳减排的促进作用明显。以上海为例,2019年,电力热力行业、石化化工行业和钢铁行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企业碳排放量分别同比下降8.7%、12.6%和14%。
各个试点省市因地制宜地制定政策,与各类改革的路径逻辑相承接,制度差异性较大。各试点省市初次碳分配的模式、各种模式所占的比例、分配依据的方法及碳市场所覆盖的行业范围都有所不同。从配额分配方式来看,大多数试点省市初次分配都采用了免费的形式。市场参与者包括
履约企业和机构投资者,湖北、深圳、福建等试点省市还允许个人进行碳投资。
从碳排放权交易量和成交额度来看,湖北、广东、北京和深圳的碳排放权交易量和成交额较大,这四个碳市场包括的行业广、参与的企业较多。天津、重庆和福建的碳排放权交易量、成交额和碳市场活跃程度相对不高。
各个试点市场的运行状况也有较大差别。从碳排放权交易价格来看,北京碳市场的价格最高;天津、重庆和福建的碳排放权交易价格较低,且价格的波动性较强;其他试点市场的价格整体水平为20~50元/吨。
从交易种类和方式上看,我国目前碳市场的种类以碳现货为主,
碳金融衍生品尤其是
碳期货的交易比较少。推出碳远期产品的试点省市有广东、上海和湖北。广东省采用非标准化协议的场外交易形式,湖北和上海则采用标准化的碳远期协议。这与标准化的期货比较接近,但是这些交易持续的时间短、占总交易量的比例极小,是一种实验性的市场行为,且监管模式尚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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