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国
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就两项文件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这是自201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以来,首次在国家层面发布系统性规则。按照文件,全国
碳市场覆盖范围包括,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即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被纳入重点排放单位。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表示,目前发电行业已做好准备。“十四五”期间要加快纳入其他重点行业,包括钢铁、水泥、化工、电解铝等七八个行业。
建设全国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
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落实二氧化碳新达峰目标和
碳中和愿景的重要抓手。2011年以来,已有
北京市、上海市、湖北省等七省市加入
试点。目前,全国共有2837家重点排放单位、1082家非
履约机构和11169个自然人参与
试点碳市场,覆盖电力、钢铁等20多个行业。截至今年8月底,7个试点省市的配额累计成交量为4.06亿吨,累计成交额超过90亿元。
李高表示,“十四五”是全国碳市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期,碳市场将实现从单一行业到多行业纳入,从启动交易到持续平稳运行。围绕“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十四五”期间将提出更强有力的碳排放控制目标,加强对煤炭消费的控制,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支持力度,继续推动经济社会加速向低碳方向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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