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提出中国二氧化
碳排放将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并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
碳中和。作为经济的血脉,金融业的
绿色化成为带动全社会低碳转型的关键,在确保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上,促进投融资活动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服务是实现上述目标的基本要求之一。2020年10月20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五部门正式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未来5年内我国气候投融资发展做出了战略部署,并在总体要求中提到应“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气候投融资中的决定性作用”。
稳定、明晰且有效的
价格信号一直以来都是市场机制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石,因此,如何充分发挥现有
碳市场的作用,依托
碳价引导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从而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气候友好领域成为了气候投融资发展的重中之重。
《意见》的出台,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启动和进一步发展带来了更多的机会。早在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就曾经表示
碳配额和减排融资是资本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重点在于碳定价机制的构建。2016年,周小川再次指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性质上与金融市场类似,其本身就能够带来激励机制同时也能带来融资的功能,因此要大力支持配额交易市场的建设。本次五部门联合发布的《意见》中也明确提出了“充分发挥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本文对重点内容进行了简要解读并提出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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