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各市PM2.5年平均浓度均达二级标准
大气方面,《公报》显示,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较去年下降6.9%;各市年平均浓度范围为21-32微克/立方米,均达到二级标准。
其中,珠三角9市PM2.5年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下降6.7%;粤东西北12市PM2.5年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较去年下降3.6%,但8小时臭氧均值均同比上升。
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2019年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均值为近90%,较去年下降3%,其中臭氧占首要污染物比例超60%。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汕尾、汕头和湛江市位列全省前三。
随着臭氧问题逐渐凸显,全省治理更加集中。《公报》指出,2019年来,全省4700多家重点企业纳入VOCs(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管理整治清单,并完成其中1009家重点企业的“一企一策”综合整治。同时整治“散乱污”企业和工业炉窑,并提前执行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防治移动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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