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启动2018年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送工作
2019年1月17日,生态环境部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
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要求钢铁、电力、航空等重点排放行业核算并报告其2018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及相关数据,2018年度新纳入工作范围的企业制定并提交排放监测计划。此外,《通知》还要求地方主管部门组织对企业排放报告和排放监测计划的第三方核查和复核,于2019年5月31日前报送至生态环境部气候变化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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