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交易
试点是国家赋予湖北的光荣使命。自开展
碳交易试点以来,湖北抢抓机遇,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不动摇,坚持科学发展、
绿色发展不动摇,在制度设计、
平台建设、产品创新、市场监管、能力建设和服务创新等方面务实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
试点工作进展和主要成效
湖北
碳市场已经历4个
履约周期,4年来,碳排放权交易
履约率均为100%,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碳效果明显。2014—2016年,控排企业碳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3.14%、6.05%、2.59%;
碳市场运行平稳,各项指标位居前列。截至2018年12月31日,配额总成交3.23亿吨,成交总额74.7亿元。其中,配额二级市场累计成交量达3.21亿吨,占全国60.56%;成交额74.3亿元,占全国66.65%。2017年8月,湖北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湖北改革奖(项目奖)”。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碳交易和碳市场建设工作,多次召开专题
会议研究部署相关重大问题。省政府成立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各项工作。成立由多部门、跨学科
专家组成的碳排放权交易
专家委员会,对碳市场建设提供决策参考和技术支撑。政府主导、专家咨询、多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已逐步形成。省政府加大资金投入,每年投入1500万元,重点用于碳交易的专题研究、平台打造、体系和能力建设、企业碳排放量核查等工作。
完善制度体系,加快平台建设。制定出台《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湖北省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湖北省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指南(试行)》等法规和文件,实现碳交易各个环节均有法规政策支撑,形成了上下配套的制度体系。建成规范稳定的注册登记、温室气体排放报送和交易平台。
培育市场主体,加强风险防范。公开遴选两批共8家核查机构参与碳排放核查工作。交易主体控排企业的年综合能耗门槛,从试点初期的6万吨标煤扩大到1万吨标煤,企业范围从138家扩大到344家。鼓励主体多元化,允许个人和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目前,344家控排企业、204个机构、8942名个人以及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湖北碳市场,多元主体参与体系基本形成。出台《湖北省碳排放配额投放和回购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以及调整日议价涨跌幅区间等举措,保障
碳价稳定。严密监控市场行为,采取约谈、警告等举措,防范恶意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发生。
稳妥推进履约,开展各类创新。形成“事前充分准备、事中严密监管、事后梳理总结”的履约工作流程。事前充分准备即在履约周期前组织专家专题研讨,分析市场整体供求,关注异常企业,提前制定应急方案。事中严密监管即在履约过程中指导缺口较大的企业低价购买,避免高价履约。监控出入金和配额划转,关注大额资金和大户交易行为,避免操纵市场
价格。事后梳理总结即召集各方面专家梳理总结问题和经验,为下一年度工作做充分准备。同时,积极开展
碳金融创新,帮助企业累计融资15.4亿元。创新生态扶贫模式,累计使用107万吨省内贫困地区产生的
CCER(中国核证减排量),为贫困地区带来收益1300万元。
承接国家任务,助力全国市场。将“高水平建设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纳入省委年度重点工作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成立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完成《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建设方案》等顶层设计工作。目前,三大数据中心场地已经落实,系统已基本具备上线运行的条件。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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