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市场建设总体情况
01试点市场建设总体情况
2011年年底,国务院印发了《“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提出“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要求。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等七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其中,深圳碳市场于2013年6月18日在全国率先启动线上交易,其余试点相继启动,最晚的重庆也于2014年上半年启动交易。
四年多来,试点市场参与者、交易量不断增加,
履约率不断提升。从成交
价格看,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官网信息显示,2017年10月16日以来,七个试点市场协商议价配额交易中,北京成交均价最高,每吨二氧化碳约50元人民币,上海、深圳成交均价为每吨30元左右,广东、湖北均价为十几元,天津、重庆均价在十元以下。当然,也存在配额分配不精准、市场活跃度不高、
碳价波动较大、MRV体系不健全、交易制度与规则设计不够完善等问题。
目前,20多个行业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被纳入碳排放权试点市场。截至2017年11月,累计配额成交量已超2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交额超过46亿元人民币。
国家发展改革委认为,试点范围内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呈现了双降趋势,在推动参与企业和试点地区的低碳发展、有效控制二氧化碳排放方面,试点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培养了一批队伍,提升了相关的能力。在试点过程中取得的良好经验、发现的一些问题,对做好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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