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市场或2020年开始现货交易 广东首批124家电力企业纳入全国碳市场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谢庆裕2018-01-03 10:03

区域碳市场逐步向全国碳市场过渡


 
    区域碳市场逐步向全国碳市场过渡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年确定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等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目前,包括广东在内的各试点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如何衔接?
 
    据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介绍,各试点与全国碳市场的具体衔接方案,国家尚且有待与试点及专家讨论制定。目前国家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全国碳市场建设的需要、地方碳市场试点的成果和现状、充分尊重碳市场试点省市的首创精神、坚持全国碳市场统一运行管理的原则、确保试点市场与全国碳市场的顺利对接和平稳过渡等。
 
    “试点控排企业将按要求逐步纳入全国碳市场,但试点碳市场仍将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存在。”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指出。《方案》提出,“2011年以来开展区域碳交易试点的地区将符合条件的重点排放单位逐步纳入全国碳市场,实行统一管理。区域碳交易试点地区继续发挥现有作用,在条件成熟后逐步向全国碳市场过渡”。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