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碳定价措施在全球的铺开,建立国际
碳市场的可能性也在不断增长。在《巴黎协定》的签署方中,有95个成员国(地区)均在INDC中表示了参与国际
碳市场的意向,主要方式包括:已有ETS相互连接,比如新西兰ETS与EU ETS之间通过清洁发展机制的间接连接,或者美国加州与加拿大魁北克省建立联合ETS的直接连接方式;建立一个独立的国际性
碳交易市场(IET);以及多边和双边的
碳排放抵消机制等。
碳定价措施加速落地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截至2017年4月,全球的碳定价措施达到了46个,在过去5年中翻了一倍。
其中,最早的碳定价措施是芬兰和波兰在1990年开征的
碳税,北欧三国挪威、瑞典和丹麦也紧随其后开征
碳税;2008年启动的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U ETS)是全球第一个ETS,也是全球第九个碳定价措施;北美第一个碳定价措施为加拿大阿尔伯达省2007年开始实行的特殊气体排放监管法规(SGER);两年后启动的区域温室气体倡议(RGGI),是美国的第一个碳定价措施;2010年开始的东京碳市场是亚洲第一个碳定价措施,同时也是全球第一个城市层面的碳定价措施。中国大陆地区2013年在深圳、上海、
北京、广东、天津开始了5个ETS
试点,2014年又新增了湖北与重庆,2016年福建加入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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