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会员:
为进一步促进
碳金融发展,鼓励企业利用碳排放配额融资,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广碳所”)自2017年5月10日起,对配额回购交易实行如下优惠措施:
对于符合《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广东省碳排放配额回购交易业务指引》要求且在广碳所进行备案的回购交易(含2017年5月10日前已备案但未完成购回操作的交易),广碳所免除配额持有人(正回购方)向配额购买方(逆回购方)购回配额时交易双方的交易经手费。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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