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关系到人类命运和可持续发展进程的核心任务之一。构建全球碳减排市场体系、实现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和全球治理,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客观要求和必经之路。2015年12月,巴黎气候大会达成的《巴黎协议》,是继1992 年达成《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达成《京都议定书》之后,人类历史上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第三个里程碑式的国际法律协议。2016年9月初的G20杭州峰会上,各国元首第一次就气候变化问题专门发表声明。美国和中国共同宣布完成《巴黎协议》的国内审批,并向联合国交存相关法律文书,彰显了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和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共同构建全球碳减排市场体系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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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球碳减排市场体系构建进程中的收获与教训
气候变化已成为全球化的现象和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据统计,自工业革命以来,地球表面平均温度上升超过1摄氏度,而且随着世界各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全球气候变暖的进程正在日益加快。虽然世界各国已在碳减排方面作出很多努力,但要确保在本世纪内将全球平均气温升高控制在工业化之前水平的2摄氏度之内,并且朝着不超过1.5摄氏度的目标努力,必须从全球层面构建绝大多数国家共同参与、统一协调的碳减排市场体系。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1979年,在第一届世界气候大会上,气候变化首次作为一个受到国际社会关注的问题提上议事日程,而针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响应机制,即全球碳减排市场体系,随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条约》的发展而逐渐成型: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条约》的制定,阐明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框架;1995年,首次缔约方大会共同签署《柏林授权书》,首次提出了全球碳减排市场的概念,表明各缔约国同意以国际谈判的形式进行减排义务协商;1997年,《京都议定书》的通过,明确了发达国家的量化减排指标,标志着全球碳减排市场的框架初步成型;2005年和2007年,各参会国分别通过“控制气候变化的蒙特利尔路线图”和“巴里路线图”;从2009年的哥本哈根,到2011年的德班,再到2014年的利马,在巨大的利益鸿沟和分歧面前,各参会国的气候谈判进展缓慢,全球碳减排市场体系的发展有所放缓;2015年,历经延期一天、激烈博弈、多次暂停的艰苦谈判,各参会国终于达成《巴黎协议》,也标志着世界各国朝着最终建立全球碳减排市场体系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从1979年到2015年,全球碳减排市场体系的构建经历了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也是一个充满博弈与制衡的过程。各种利益相关者,尤其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权力、利益交织在一起,多元化的利益主体、多样化的利益需求、多途径的利益实现方式构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利益网络,也造成了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冲突。以2016年的G20杭州峰会为新起点,全球碳减排市场体系从“不均衡”走向“均衡”,需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做出更多的妥协,付出更大的努力。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二、全球碳减排市场体系构建进程中的博弈与制衡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博弈论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候的决策以及决策均衡问题的理论。博弈论中决策主体的行为策略主要包括“合作”和“非合作”两类,而构建全球碳减排市场体系的关键在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采取“合作”或“非合作”策略的决策行为的博弈与制衡,由此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形成“均衡”或“非均衡”的博弈态势,进而实现最大程度的碳减排效果。因此,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关于碳减排的博弈过程,有利于发现和协调双方的利益诉求和权利义务,也有助于规范并明确双方的决策动机和决策行为,对构建全球碳减排市场体系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以《京东议定书》和《巴黎协议》为节点,全球碳减排市场体系的进程可以分为三个发展阶段。在每个发展阶段,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都具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和权利义务,也就形成了不同的博弈模型。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一)前《京东议定书》阶段的“囚徒困境”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在《京东议定书》签订之前,世界各国已经于1992 年达成《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关于碳减排的利益诉求构成了经典的“囚徒困境”的博弈模型:第一种情况,假设发展中国家不减排,而发达国家减排,则发展中国家将无偿分享发达国家减排所带来的生态环境改善的收益B,发达国家将承担碳减排成本C,但将获得国际社会的认可R,双方将承受气候变化造成的环境负外部性成本M(包括对生态环境、经济发展以及人类健康的威胁等);第二种情况,假设双方都不减排,则双方都将承受气候变化造成的环境负外部性成本M1,以及国际社会谴责(-R);第三种情况,假设双方都各自进行碳减排,则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将共享生态环境改善的收益B1和国际社会的认可R,同时也将分别承担减排成本C1和C2,以及共同的环境负外部性成本M2。由于发展中国家减排的前提条件是发展中国家减排,因此发达国家不减排、而发展中国家减排的情况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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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双方各自减排的环境收益B1›发达国家单独减排的环境收益B,而且在取得同等环境收益的前提下,双方各自减排的成本(C1+C2)‹发达国家单独减排的成本C。但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发展中国家认为全球气候变暖主要是发达国家前期排放所致,而且当前发达国家的消费结构和全球贸易结构也导致其当前的人均排放量也远远超过发展中国家,考虑到各国在发展阶段和发展目标方面的差异,发达国家应当独力承担碳排放的历史和现实责任。但发达国家却认为,发展中国家“高耗能、高污染”的产业结构才是造成现阶段气候变化加剧的主要因素,像中国、印度、巴西等新兴场国家已成为世界资源消耗大国和碳排放大国,因此也应当承担相应的减排责任。另一方面,全球生态环境属于非排他性使用的公共资源,而且实施碳减排政策有可能削弱国家竞争力,在缺乏有效的国际协调机制情况下,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将经济利益置于环境利益之上,倾向于保持现在的经济发展方式和社会消费方式,即不减排或者是进行较低程度的减排,从而造成了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公共地悲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京东议定书》签订之前,全球碳减排市场体系处在非合作博弈阶段,也是一种不均衡的状态。
(二)《京都议定书》实施期间的“智猪博弈”
随着气候变暖进程的加快,气候变化造成的环境负外部性成本越来越高,全球生态环境、经济发展以及人类健康都面临越来越大的威胁,世界各国政府尤其是发达国家政府也受到日益加大的国际舆论谴责。199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条约》各缔约国共同达成《京都议定书》,成为全球关于气候治理和国际合作的起点。在《京都议定书》规则下,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关于碳减排的利益诉求和权利义务构成了“智猪博弈”模型,也是发达国家独力承担减排责任的相对均衡博弈:弱势的小猪(即发展中国家)在2012年之前不承担减排义务,而相对强势的大猪(即发达国家)从2005年开始承担减少碳排放量的义务。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京都议定书》最大的贡献之一是确立了碳减排量交易和抵消的机制,形成了以欧盟为主导、亚欧非国家参与的碳减排市场体系,也是全球碳减排市场体系的雏形:发达国家可以通过排放权交易、净排放量、绿色机制以及“集团方式”等方式完成强制性的碳减排任务,双方取得的环境收益B2›各自减排的收益B1,取得相同环境收益的碳减排成本C3‹各自减排的成本(C1+C2);此外,发达国家还获得了碳减排带来的综合收益R1(包括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比如国际社会认可,使用发达国家货币尤其是欧元结算的经济利益等)。而在绿色机制下,发展中国家通过节能减排和发展清洁能源获得了来自发达国家的资金扶持S。在《京都议定书》实施期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全球碳减排市场,实现了初步的合作共赢,全球碳减排市场体系处于不完全合作博弈阶段。
在智猪博弈的模型下,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貌似找到了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途径,但这种脆弱的平衡很快就被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所打破。作为协议签署国之一,美国在2001年3月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将会影响经济发展”和“发展中国家也应该承担减排和限排温室气体的义务”为借口,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作为当时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国家,美国的退出对全球碳减排市场体系的进程是一个沉重的打击。虽然在欧洲以及其他发达国家的积极努力下,《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2月开始强制生效,但2008年呼啸而来的全球经济危机又彻底摧毁了发达国家参与全球碳减排市场的信心和基础。从2009年到2014年间,历年的联合国气候大会都没有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明确执行力的协议文件,全球碳减排市场体系处于事实上的停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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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巴黎协议》签订后的“猎鹿博弈”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历经数年的艰苦谈判和谨慎前行之后,国际社会迎来了巴黎气候大会。会议规模为历次最大,参会领导人为历次最多,尤其是美国和中国表现出的更负责任、更具诚意、更加坚决的态度和努力,让国际社会对本次大会充满憧憬。会议达成的《巴黎协议》,凝聚了与会各方的智慧和力量,开启了全球关于气候治理和国际合作的新进程:在尊重各国主权、兼顾各国国情的基础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将基于自主贡献的方式,构建全球碳减排市场体系,即各国提交本国预期的碳减排量,在此基础上,对2020年后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作出整体性的制度设计和安排。由此实现了全球绝大多数国家的广泛参与,形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最大的限度的微妙均衡,也是有可能实现帕累托效率的完全合作博弈模型——“猎鹿博弈”: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只有进行合作打猎(合作减排),才能通过更少的付出(碳减排成本)成功捕获鹿(获得最大的碳减排回报)。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猎鹿博弈”模型中,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合作减排,分别承担减排成本C4和C5,共同承担环境负外部性成本M4,取得共同的环境收益B3,以及各自的综合收益(包括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R2和R3。显然,完全合作的环境收益B3›不完全合作的环境收益B2›各自减排的环境收益B1,完全合作的综合效益(R2+R3)›不完全合作的发达国家综合收益R1›各自减排的国际认可R,而在取得同等环境收益的前提下,完全合作的减排成本(C4+C5)‹不完全合作的碳减排成本C3‹各自减排的成本(C1+C2)。在这种情况下,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可以实现碳减排的合作共赢,全球碳减排市场体系将实现整体效率的最优,进入完全合作博弈状态。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但“猎鹿模型”的均衡实现有个基本原则: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实施碳减排的努力或贡献要大致相当,也就是说C4=C5,如果一方的努力更多,贡献更大,这一方会要求获得更多回报(即综合收益),而另一方就会觉得利益受损则选择不合作。反过来说,在双方碳减排贡献相当的情况下,碳减排带来的综合收益要进行平均分配,即R2=R3。虽然当前世界各国已认识到全球碳减排市场体系所蕴含的巨大资源和利益,但受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的限制,各国实施碳减排的努力或贡献难以确保绝对的公平一致。
4月22日,全球超175个国家元首和代表在纽约联合国总部正式签署《巴黎协议》。目前除美国和中国以外,《巴黎协议》其他的签署国正处于国内批准阶段,预计协议最快将在2017年初开始生效。当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博弈仍在持续,如果后续缺乏更合理有效的制度设计和安排,就有可能会重蹈《京都议定书》的覆辙。
三、全球碳减排市场体系构建进程中的展望与思考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习近平总书记在巴黎气候大会上的讲话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地阐释了我国对于全球气候治理的看法和主张:一是应当立足于“合作共赢、公平合理”的核心理念;二是应当着眼于“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实现公约目标”的行动准则;三是应当致力于“探索未来全球治理模式、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战略远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构建全球碳减排市场体系对推动人类迈向可持续发展进程意义重大:一方面将为世界各国绿色发展和能源转型指明方向,对各国制定能源和环境政策产生深远而广泛的影响;另一方面将为国际社会探索未来全球治理模式、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启示和契机。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但我们也应当清醒的认识到,在全球经济复苏乏力的大背景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仍存在利益分配、历史责任、资金扶持与技术转让等方面的分歧。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统计,目前各缔约国提交的自主贡献的减排量并未体现出自身减排的最大能力,而且距实现本世纪末将升温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以下的目标仍有一定差距。从这点来说,《巴黎协议》的达成只是开始,最终的生效和落实仍将面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激烈的利益博弈。构建全球碳减排市场体系,实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均衡博弈,需要双方通力合作,共同提出一份公平、合理、有效的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解决方案: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首先,将实现碳减排的整体效率最优和收益公平分配作为前提条件,在联合国环境署的统一协调下,持续完善全球碳减排市场的法律框架和制度体系,有效保障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碳减排权益。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其次,立足全球减排目标和各国国情,持续完善国际合作和碳市场交易机制,发达国家在节能环保技术共享和资金扶持方面做出更多贡献,充分促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的碳减排努力。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最后,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国际合作框架下,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要正视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现实重要性和紧迫性,制定并提交更有“侵略性”的自主贡献目标。切实履行减排承诺,通过碳减排推动本国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实现经济、能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