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于2013年11月26日正式启动碳排放权交易,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为交易平台,交易品种为碳配额(SHEA)和CCER。
上海市规定的控排范围包括:钢铁、石化、化工、有色、电力、建材、纺织、造纸、橡胶、化纤等年碳排放量两万吨及以上及航空、港口、机场、铁路、商业、宾馆、金融等非工业行业年碳排放量一万吨及以上的企业。上海采取历史排放法和基准线法开展2013年至2015年碳排放配额分配;基于2009年-2011年试点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水平,按各行业配额分配方法,一次性分配试点企业2013年-2015年各年度碳排放配额;对部分有条件的行业,按行业基准线法则进行配额分配。试点期间,碳排放初始配额实行免费发放;并适时推行拍卖等有偿方式。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补充机制:
可将CCER用于配额清缴;使用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该年度通过分配取得的配额量的5%。试点企业持有的未来各年度的配额不得低于其通过分配取得的对应年度配额量的50%,本市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在其排放边界范围内的CCER不得用于本市的配额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