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4年4月16日,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和湖北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陆续开市,“碳排放权交易”进入实际交易阶段。但是,碳排放权交易毕竟在国内属于新生事物。2014年,碳排放权交易在拥有广阔前景和巨大机遇的同时,也面临挑战与困难,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背景】
1997年,全球100多个国家因全球变暖签订了《京都议定书》,该条约规定了发达国家的减排义务,同时提出了三个灵活的减排机制,碳排放权交易是其中之一。2005年,伴随着《京都议定书》的正式生效,碳排放权成为国际商品。
我国在2011年启动碳排放交易试点,“碳排放权交易”这一新兴名词,开始出现在我国公众的视线内。
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以及我国兑现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承诺,市场化的手段实现碳排放交易,或许是促进减排比较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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