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碳交易市场“春暖花开”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2014-03-19 08:36

记者从北京市发改委了解到,北京市年综合能耗在2000吨标煤以上的排放单位,目前正在报送2013年度碳排放报告。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确定的时间表:3月20日前完成报送;4月5日前各重点排放单位提交经第三方机构核查的报告;6月15日前完成2013年度碳排放配额的清算(履约)。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北京市发改委规定,重点排放单位在核清2013年度排放情况后,碳配额有盈余的单位可以将多余配额拿到碳市场出售,也可以转入库存,留到下一年使用;碳配额不足的单位,则需要到碳市场进行配额购买,或购买碳汇等核证自愿减排量以完成履约。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据记者了解,此项规定带有强制性。北京市发改委表示,若有重点排放单位未按规定报送排放报告或核查报告,逾期不改正的以及未按规定完成履约的,都将受到处罚。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根据去年12月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本市开展碳排放总量控制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决议》也提出,今后超额碳排放单位将获3至5倍处罚。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上海市政府的《2014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也要求年内开展试点企业2013年碳排放报告的核查和审定。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四大难题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低碳经济的核心是碳市场以及相关税收和价格政策的建立。”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孙桢表示,许可证是碳交易的起点,尽管碳交易及其许可证只涉及一部分的排放量,但产生的碳价格却对所有经济活动提供了一个信号。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行碳排放权交易。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表示,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是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市长许勤提交议案,呼吁通过加快立法、建立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以及完善碳交易价格调控机制等,进一步完善促进碳交易的有关体制机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在许勤看来,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仍有四大难题亟待突破。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第一个难题在碳交易市场方面。目前各碳交易市场相对独立,重复投资和重复建设比较严重,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浪费;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第二个难题是制度设计差异较大,规范程度有待提高。”如深圳允许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并向境外碳投资机构开放。而其他市场不允许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或者不接纳境外投资者。许勤认为,这些差异的存在会对交易活跃度造成一定影响;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第三个难题是我国碳交易的价格调控机制尚不完善。许勤分析,由于我国碳交易市场自身价格调节机制还不够完善,可能导致价格大幅波动,市场投机行为的加剧,也将对有正常交易需求的企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后果;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第四个难题是碳交易市场的国际化程度有待提高。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