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已经有七个省市先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但各地区对碳排放权分配的基准设定不同,交易机制存在差异,定价机制也存在明显的异质性。笔者认为,在各地区明确大气污染防控的经济成本之前,不可盲目推进全国性的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可深化已有的二氧化硫交易试点,并设立氮氧化物交易试点。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为此,国家应发布大气防治法规,实行“治霾”问责机制。全国人大应及时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工作,设置针对性较强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法条。中国也应向英美等国学习治理大气污染经验。另外,环境执法部门可以学习垂直管理模式,消除地方利益集团负面干扰;中央政府应要求地方政府适当拓展PM10和PM2.5等颗粒物披露渠道,建立和完善对过度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问责制度。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加强大气污染物的真实性统计,丰富大气污染物的多样化统计。据2012统计年鉴显示,中国2011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200多万吨,与2010年总排放量2100多万吨较为接近。并无明显增长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与逐年加重的雾霾现象存在矛盾,部分脱硫设备运行效率和运行时间的真实性有待验证。此外,从科学研究基础角度,中国省级二氧化硫数据统计起步较早,而对氮氧化物数据统计起步较晚,对于同样导致污染的臭氧以及其他挥发性有机物的统计数据尚未开始。从数据来源分析,以往大气污染源的数据统计和控制重点在工业各行业的大型点源,对高能耗行业的小型点源、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等面源以及主城区低速行驶的机动车等移动源的污染数据统计不够,数据的匮乏导致无法进一步开展有效的科学分析。
在《“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国家明确将预留一部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用于排污权有偿分配和交易试点工作。目前,北上广深四个试点城市陆续开展二氧化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运作,而对于大气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应先充分论证市场化交易机制以及交易平台的科学性,做好必要的初始额度分配相关测算,再逐步开展试点。(完)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